关于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加快推动全校实验室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加快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1]299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启用《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4月1日起,全校所有实验室化学品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购买,所有实验室化学品采购报账需附系统中打印结账单才可报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批,确保实验室化学品在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环节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规定,确保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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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