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外事暨港澳台联络员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更好地推进学校外事暨港澳台工作的开展,及时落实学校相关政策,促进教育国际化进程,经学校同意,拟在全校推行外事暨港澳台联络员工作制度。联络员主要负责学校和本单位有关外事暨港澳台工作的协调和落实,负责将本部门涉外及港澳台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学校主管部门,保证信息畅通。联络员人选由各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建议由单位办公室主任或行政秘书担任)。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 张建行  马腾

电话:4458235  3981778

 

学校办公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