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对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星期日(清明节)放假一天,4月6日星期一补休一天。

因实验或课程性质的需要,无法按上述时间停课、放假的,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学校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表,请于4月3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报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转学校办公室)。

 

党委(学校)办公室  

教       务      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