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组织参加“山东省弘扬教育家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庆祝第40个教师节,在秋季开学之际,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宣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9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二、宣讲内容

山东省优秀教师代表聚焦教育家精神核心要义,讲述为人、为学、为师的育人故事、先进事迹,阐述教育理念,分享育人智慧。

三、收看方式

此次宣讲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直播方式进行。直播通过山东教育发布、山东教育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点击视频号观看(视频可回放)。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相关负责人、教师、师范生线上收听收看。未能实时收看的教师可组织收看回放视频。

四、工作要求

宣讲活动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大学、山东教育电视台承办。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线上收听收看。

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宣讲活动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师德宣讲、警示教育等作为教师“开学第一课”活动重要内容,督促本单位广泛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

新学期开学前后,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宣讲活动,请于9月20日前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以图文形式及时报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秦淑文 0537—4455547

邮箱:qfnuxcb@163.com


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2024年8月29日